【香港中通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王小垣)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作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
王晨指出,本次制定選舉辦法,應體現“基本不變,適當完善”的原則,保持選舉辦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基本制度安排及選舉程序不作改動的基礎上,根據新的情況和實際需要,在候選人條件、參選人不得接受外國資助、代表資格的終止程序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補充和完善性規定。
其中,關於候選人的條件,草案規定,港澳全國人大代表必須是年滿十八周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參選人在參選人登記表中應當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參選人在參選人登記表中應當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同時規定,主席團在選舉日之前,對違反登記表所聲明內容的參選人,經過審查核實,可以決定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或者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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