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廉署報告批評,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用工作人員,一度佔員工總數 6分1,即使在廉署調查的 2016年期間,仍有 94人。 廉署報告中,包括批評文化局僭越上級機關的人事管理權限,在未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批准豁免的情況下,自行以取得勞務和透過非開考的方式大量招聘工作人員;又規避特區政府開考的招聘制度,透過同事推薦、朋友介紹、口耳相傳的方法在特定範圍內散播招聘消息,而且存在有領導主管的親屬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進入文化局工作的情況;又製造假象掩飾真正的勞動僱傭關係,文化局與取得勞務人員簽署的“提供服務協議”,當中包含工作內容、工作時數、考勤計算方法等條款,無論形式還是內容,都是典型的勞動合同。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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