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少培:橫琴試點促司法區合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梁少培提案中指出,澳門與內地早於一一年已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但祇限於內地高級人民法院及澳門終審法院互相送達文書及調取證據,不利於司法合作效率,建議以橫琴作為試點,由橫琴法院與澳門初級法院開展合作,縮短司法文書送達時間。
簡化程序提升效率
梁少培表示,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澳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政策,兩地有不同的法律,因此這種司法協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複雜性。要推動兩地區域司法合作,必須要建立前瞻性的思維。建議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兩地司法部門進一步協商,簡化程序,提升兩地合作效率。
他指出,澳門與內地早於二○一一年已簽署根據《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的司法協定,但相關文書傳達及調取證據,祇限於高級人民法院和澳門終審法院進行,不利於區域司法合作效率的提升。
倡澳檢院派員出庭
他反映兩地文書委託傳達時間較長,且相關的程序複雜,不論案件的澳門居民是被告抑或原告,均需要約九個月時間送達文書,嚴重拖慢司法效率。故建議以橫琴作為試點,由橫琴法院與澳門初級法院開展司法文書之間的送達,避免再透過高院,從而提升效率。
他稱,內地訴訟若涉及下落不明的澳門居民,會通過公告送達,有機會造成缺席審理現象,影響澳門居民的訴訟權利,尤其抗辯權。建議兩地加強協商,如由澳門檢察院委派人士代為出庭,藉此保障澳門居民的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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