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第 6屆立法會選舉日訂於 9月 17日,標誌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程序正式展開;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每一候選名單開支上限為 3,549,622元。 根據規定,由今日開始,禁止直接或間接透過商業廣告,在傳媒或其他媒介作競選宣傳;有意參選的提名委員會,最遲須於選舉日前 70天,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候選名單和有關政綱;另外,間接選舉的法人選舉亦必須最遲於選舉日前第 45天,向選管會提交投票人名單。 新一屆立法會有超過 30萬名選民,可參加間選的法人選民超過 850個。 (李芬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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