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安樹形象 完善旅遊警
旅遊警察本月初正式成立,成為治安警察局編制內又一新警種。澳門作為旅遊城市,每年逾三千萬人次的遊客量,設立面向特定旅遊區的旅遊警察,重要性不言而喻。據警方的資料,旅遊警察除制服不同,日常工作主要圍繞三方面:防止犯罪、人潮管理、協助旅客。
防止犯罪是警員天職。旅遊警察駐守旅遊區,震懾附近的扒手宵小,必要時救急扶危;但遊客眾多,如何在人群熙攘中識別可疑人,與其他警種合力打擊;最重要是防患未然,怎樣提醒遊客注意財物,很考公關技巧。如看到有遊客為拍照放下手袋在路旁,上前提醒又不妨礙遊客的興致,達到宣教,又保持待客至誠的氛圍。
旅遊區尤其節假日,人流高度集中,控制人流是必修的課題。現時全澳只有四十名旅遊警察,分班以及派駐澳氹兩地,可見每更駐守一個點的旅遊警察不會多,只有兩至三人。本澳旅遊景點多是舊區,路窄、又是石仔路或斜坡,如通往大三巴牌坊的小路,在高度人流集中時一旦發生意外,往往出現骨牌效應,危機四伏。當然人流超出限度時,會增援警力實施人潮管制,過去多次長假期警方的人管工作做得很有效。問題是人流多,但又未到實施人管的空窗期,兩至三名的旅遊警察須負起管控人潮、應對突發意外的重擔。雖然旅遊警察配備一些特殊裝備如胡椒噴霧,以應付突發危急的群衆事件,但人群踐踏時如何處置始終是專業,宜予專門培訓,強化應變能力。
旅遊警察主要“文職”相信是協助遊客。警方選拔時語言能力成重要考核因素,每位旅遊警察亦接受了普通話和英語等強化訓練,應可派上用場。溝通冇問題,但仍要注意遊客經常遇到的問題,如旅遊局或酒店電話、怎樣叫車之類,事先備好“功課”,協助遊客時更得心應手。
旅遊警察在本澳是新事物,如何做好,保治安、助遊客又樹立澳門正面形象,要總結經驗,從操作、配備、訓練和人手諸方面不斷完善。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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