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林:統一刑罰執行法規
內地“兩高”、公安部、司法部去年展出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發現存在法律不完備等問題。澳區人大代表容永恩、林笑雲建議加強刑罰執行,“兩高”“兩部”盡快聯合推出統一的刑罰執行法規,明確對審前未羈押、判處實刑未執行的罪犯,一旦逃匿或下落不明應如何處理。
二人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審前未羈押、判處實刑未執行的罪犯,一旦逃匿或下落不明,能否適用逮捕措施、能否通緝存在法律空白。又如看守所以患有嚴重疾病為由拒收,是造成判處實刑罪犯未能執行刑罰的重要原因之一,拒收雖然是源於《看守所條例》規定,但對於不予收押後如何處理未有規定。此外,也有分工不明、責任不清,法院及公安機關對於審前未羈押罪犯被判處實刑後,應當由誰送押到看守所存在爭議。最後是銜接脫節,刑罰執行工作的相關部門信息不暢。
為此,容永恩、林笑雲建議,首先應及時完善法規,促進規範執法。我國尚未專門對刑罰執行統一立法,但刑罰執行工作中的問題又亟待解決。因此,在立法尚未完備下,建議“兩高”“兩部”盡快聯合推出統一的刑罰執行法規,一方面解決立法空白問題,規範刑罰執行工作,另一方面為今後的立法積累經驗。
建網上辦案平台
第二,明確分工,加強配合。一是要多傾聽基層單位意見,做好調研,及時掌握公檢法司基層單位之間因對法規理解不同而造成分工不明、責任不清。二是要加強配合,明確責任範圍,避免因執法部門之間推諉導致已生效判決未能執行,影響司法公正和法律權威。
第三,建立網上協同辦案平台。有利於公檢法司之間建立網上銜接、資訊共用,有利於全程記錄、同步監督,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從專項活動向常態化開展清理糾正工作方式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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