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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改革砥礪前行

2017-03-14 06:35

    中國司法改革砥礪前行

    每年的全國兩會上,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是重中之重。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報告首次寫入聶樹斌案,惹人關注,彰顯了中國司法機關糾正和防止冤假錯案的決心。

    一九九五年四月廿五日,年僅廿一歲的河北青年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四月廿七日被執行死刑。二○○五年一月,河南抓獲通緝犯王書金。他供述曾強姦殺害聶樹斌案的被害人。此後,河北政法部門啟動對聶樹斌案核查。

    去年十二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案再審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其無罪。這一天對蒙冤廿一載的聶樹斌和家人,是一個沉冤得雪的日子;對坎坷跋涉的中國司法改革,則是一個歷史里程碑式的日子。

    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中,周強院長指出,中共十八大以來,我國糾正了一系列的冤假錯案。他說:“冤假錯案的產出使正義蒙羞,我們要以此為教訓,未來要減少甚至杜絕冤假錯案的產生。”

    為了防止冤假錯案,中國近年致力改革司法體制。從“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到“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到“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從“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到“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按照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繪就的“路線圖”,短短數年內,各項司法改革舉措陸續出台,劍指“陳疾舊病”。

    據悉,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抓總的十八項改革任務,已完成十七項,其中司法責任制最受關注。過去法官辦案要經過庭長、分管院長,有的還要經過審判委員會層層審批,也就是“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改革後實行的是“誰審理誰負責”,法官自己簽發裁判文書,真正做到了“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系列改革,一步步把司法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一系列重大冤假錯案的糾正,重塑了司法保護人權、維護公平正義的形象,提振了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

    不過,在一些地方,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等突出問題仍然存在。其中,地方保護主義是當前司法公正的“大敵”之一,從破壞司法的統一性、權威性、獨立性、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執行等方面影響司法公正。因此,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必須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壁壘”。

    “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作為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被民眾寄予厚望。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曾指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相信隨着改革的陸續到位,司法將帶給人民更多的公平正義。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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