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選團今起申請
今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已由行政長官的批示確定為九月十七日,意味選舉程序正式展開。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在直接選舉中祇有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間接選舉中祇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今日起,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可領取《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並須於六月二十日或之前,將表格送交選管會,以確認其合法存在。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若今日領表後已有足夠提名,就可即時提交申請。
選管會指出,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可今日起,前往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索取,或透過選舉網頁(www.eal.gov.mo)下載《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直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需要經本身為選民的全體成員簽署,並應列明成員的姓名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員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間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則需由法人指派的代表簽署,並列明法人的名稱及登記編號,以及指定其中一名簽署人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
保證金二萬五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組織提名委員會申請表格內的所有簽名,均須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式樣簽署。不論直選或間選,確認申請的最後送交日期為六月二十日,期限屆滿後不得就已提交的提名委員會成員名單進行補充或替補。
經確認提名委員會合法存在後,才可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按照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同時需要以銀行轉賬、本票或保付支票存放保證金澳門元二萬五千元,每一候選人須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上述提交程序的最後期限為七月十日。
按照法律規定,直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由最少三百及最多五百名被登載於本年一月份公開展示的自然人選民登記冊的選民組成。間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最少由該選舉組別被登載於本年一月份公開展示的法人選民登記冊的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如以該百分率計算所得數字並非整數,則以上一個較小的整數為準。
詳情可閱覽選舉網頁(www.eal.gov.mo),或致電2891-7917查詢。
本報記者 黃煒熊 岑慧琪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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