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會倡逾30年舊樓降重建業權比例
九成業主同意可重建
【本報消息】都市更新委員會討論舊樓重建贊同比例有突破,初步擬訂三十年以上舊樓重建的贊同比例由百分百降至百分之九十或更低,涉及重大利益或已拆卸樓宇重建贊同比例可最低為百分之八十。專責小組副協調員余健楚形容是一次較大突破。
百分百贊同礙重建
由以往的舊區重建到現時的都市更新,舊樓重建贊同的百分比率問題過去十年討論未有結果,舊樓啟動重建必須獲百分之一百的業權人贊同,嚴重窒礙舊樓以至殘危樓宇的重建工作。
40年樓比例八成五
都市更新委員會第三專責小組昨日在全體會議上討論舊樓重建業權的百分比問題,小組副協調員余健楚會後表示,基於個人私有財產的保護問題,過往討論舊樓重建的比率必須達到百分之一百。通過法務局人員協助研究相關法律法規,都更會初步擬訂舊樓重建的贊同業權比例,建議樓齡由三十年以上至四十年以下的樓宇,贊同重建的比例為百分之九十;四十年以上樓齡樓宇,贊同重建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五,假如涉及重大利益或已經拆卸的樓宇,建議重建比例可最低為百分之八十。
降同意比率有突破
今次能夠突破降低贊同重建比率的百分比,他形容是一次較大突破,認為無論以任何比例重建,相信都會有贊成或反對意見,專責小組借鏡鄰近地區的舊樓重建經驗,希望提出上述比例方案作為參考,再由政府透過行政主導推動相關立法工作。
超30年樓逾四千幢
目前本澳有四千多幢樓齡超過三十年的樓宇,基於法律規定,近年非單一業權的舊樓或殘危樓宇在重建過程中遇到不小阻力,包括部分業主已失去聯繫,不少單位亦涉及遺產處理等問題,只有極少能集合百分百業權進行重建的成功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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