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變民宿 常查打濫用
去年四月網民揭發,懷疑有湖畔經屋單位經營非法旅館,社會嘩然,政府遂加強巡查。公屋資源遭人私下出租,不僅扭曲政策的原意,更令小市民氣憤的是經屋供應量與需求存在落差,不少人“盼上樓盼到頸長”,但有人既沒有居住需要,更濫用公共資源圖利。經過連月巡查跟進,部分單位歸還政府。
法律不容住宅設旅館,打擊非法旅館亦成多年來相關立法與執法的焦點,社會冀當局嚴加打擊,取締罪惡溫床。同時,新“經屋法”規定,單位有十六年的禁售期,並禁止有償或無償出租,以規範經屋資源公平、有效、合理運用。
近年樓價高企,大批未能負擔私樓的居民期望經屋解決居住需要。經屋資源合理利用備受廣大居民關注。當局去年巡查三千二百多個經屋單位,一年的數字是過去幾年的總和。加強巡查後,發現四十九宗涉嫌違法個案,其中四十個單位長期空置,已開展解除合約程序,至今有七人辦理退回單位手續,其中三人已完成並退回單位。有五個單位涉嫌無償讓予他人居住,有兩個單位更懷疑改作商業用途,另有兩個單位疑經營非法旅館。可見當局加大巡查,部分單位確實被沒有迫切需要的人佔用和濫用。對於違規個案,當局必須嚴懲,除罰款,更要加快收樓和從新分配程序,讓其他有需要、輪候多時的居民上樓。
要保證經屋單位合法、合理利用,杜絕經屋變民宿等其他非法情況,當局嚴肅執法是第一關,更要視之為日常工作,由專責人員隊伍負責。並需加強普法工作,透過宣傳教育公屋住戶應遵守的義務及規定。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應進一步借助社區力量,加強與民間團體、社區組織的溝通聯繫,掌握大廈的居住情況。另方面,經屋大廈管理公司受聘於當局,可要求相關公司和人員切實維護大廈安全,若發現經常有非本地人拖着行李出入某些樓層或單位,須主動向上級及當局通報,及時遏止違規情況,確保經屋資源不被濫用。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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