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庭一個多星期的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昨日復審,新任何超明辯護律師潘愛儀對案件表示有信心,但承認中途接手壓力較大。
由於何超明原辯護律師梁永本早前以「辯護感到有難處」為由,放棄為何辯護,終院合議庭為此宣布休庭並給予時間被告聘請新律師。何超明在法庭給予的五天時限內委任了潘愛儀律師繼續辯護。案件昨日復審,潘愛儀在休庭時接受訪問表示,對案件有信心,但由於之前沒多關注何案的庭審,對具體情況不清楚,承認中途接手案件及短時間內分析大量文件,壓力比較大,現時亦只能一邊辯護,一邊翻看之前的庭審。
何案開審至今,潘愛儀認為,現時的證供對何超明有利亦有不利,要看最後能證實到甚麼。她不會打定輸數,案件也非只看贏輸這麼簡單,由於案件牽涉很多控罪,要看有否足夠證據證實發生了這麼多事情。她又透露,何超明現時狀況良好。
昨日庭審傳召曾任中華文化促進會副主席的上海商人劉國平,以及何超明的大學同學、廣東省反貪局預防處前處長邢偉出庭作證。劉國平稱,何超明獲前特首同意擔任中華文化促進會副主席,但由於中央規定在職幹部不得擔任有關職務,故何超明擔任該會顧問。澳門特區成立十五周年時,該會曾到澳門辦活動,經何超明聯絡特區政府,部分活動經費獲特區政府出資。庭上亦展示曾獲聘任檢察長辦公室顧問、另案被告之一王顯娣的照片。劉國平認出照片中人是「王助理」,曾隨同何超明到北京開會。
另外,何超明被控利用公帑租用獲多利十六樓以及竹灣招待所供私人享樂。劉國平稱,他曾到過在檢察院旁邊的大廈,「有個像住宅的地方」。另一名證人邢偉則表示曾經到過教員休息室和竹灣招待所。
何超明姊出庭作證
昨日亦傳召何超明姊姊何德芬出庭作證。在香港天主教機構任職的何德芬稱,父親生前由何超明照顧和供養,子孫都有給錢父親「買嘢食」,她自己每月會給三、四千元。何德芬稱,父親和何超明關係特別好,亦曾聽父親說用剩的錢會由何超明開戶口儲起。證人又稱父親和外甥楊俊傑等人居於保利達花園。控方問及有否聽說父親要換樓,何德芬稱曾在兄弟姊妹閒談時聽過為父親買樓,但不知有否實際購買;她回答控方提問時又稱,不知何超明以太太名義購買海天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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