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事件揭露行政失當
三議員促徹查違規招聘
【本報消息】廉署早前揭露文化局規避法律聘用人員,三名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時關注事件。有指文化局事件反映整個行政生態問題,建議成立專責內部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亦有建議徹查其他部門有否存在同類違法情況。
宋碧琪直言,文化局事件雖是個案,卻反映整個行政生態問題。有關部門僅認真分析報告,但廉署批評的涉嫌違規違法問題,既無繼續行政調查,亦無啟動問責程序,社會擔心事件最後不了了之。認為行政法務範疇作為整個公共行政團隊的主帥,應以身作則,主動介入。建議可獨立成立專責內部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清楚事件,而非讓上級領導自行處理,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以提高行政問責的阻嚇力。
衝擊制度公正
李靜儀認為,文化局規避法律聘用人員方式衝擊了法定制度的嚴謹和公正,對希望投考公職的市民造成不公平,亦對特區政府帶來行政、財政及法律上的風險。促請政府徹查其他部門有否存在同類違法情況,避免同類事件發生。並建議行政長官以及有關部門的上級司長,必須責成和監督該部門糾正違法和不規則行為,若有官員違反法律或規定必須問責,並向社會交代。
落實失職問責
何潤生認為,雖然政府出台了央聘及統考制度,但招錄制度起步較遲,而且缺乏足夠的實踐經驗,在具體操作上尚存在程序繁複、需時冗長等問題。此外,在傳統行政文化等不良因素影響下,使得有關制度得不到有效貫徹執行,個別部門規避法律、任人唯親的現象依然存在。促請政府在今後的公務人員招聘過程中,必須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選人用人程序的公平、公正;對廉署、審計署報告揭露的種種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糾正,強化對失察、失職人員的問責;加強公務人員的法治觀念及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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