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文化局局長吳衛鳴離任不足一個月,廉政公署發出調查報告揭露,近年文化局違反有關開考及中央招聘的法律規定,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其中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方式不嚴謹、涉嫌違反迴避制度等問題尤為突出。多名議員昨午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提及相關問題。
間選李靜儀提出,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及文化局的上級司長譚俊榮,必須責成和監督該部門糾正違法和不規則行為。若有官員違反法律或規定必須問責,並應將具體跟進情況向社會交代。政府也必須徹查其他部門有否存在同類違法情況,並須有跟進措施杜絕日後同類事件發生。
李靜儀表示,文化局的規避行為除了衝擊了法定制度的嚴謹性和公正性、對希望投考公職的市民造成不公平外,亦正如廉署所批評會對特區政府帶來行政、財政及法律上的風險,情況嚴重,絕對不能輕視。
直選議員宋碧琪表示,行政法務範疇作為整個公共行政團隊的主帥,應以身作則,主動介入。建議可獨立成立專責內部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清楚事件,讓社會重建對政府依法施政的信心,而非讓上級領導自行處理,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以提高行政問責的阻嚇力。
「針對文化局違規聘人事件,社會關注度極高。」宋碧琪認為,政府對於違法行政行為屢屢發生,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甚至避重就輕。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懲處和問責,也並不能「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直選議員何潤生稱:「(廉署及審計署的) 勸諭、指引等方式缺乏明確地預期法律後果、威懾力不足,由於違規成本低往往容易導致規避法律問題頻現、屢禁不止。加上,從近年廉署、審計署報告中所揭露出行政當局種種規避法律的問題,可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何潤生表示,對廉署、審計署報告所揭露的種種違規行為,政府要堅決查處、糾正,強化對失責、失職人員的問責;加強公務人員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且要在今後的公務人員招聘過程中,確保選人用人程序的公平、公正,堅決遏制部門規避法律的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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