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局違規請人待問責
【本報消息】文化局早前被廉署揭發近年以違規方式請人,並繞過社會文化司司長的審批及監管。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回應媒體採訪表示,關於以取得勞務方式工作的人員去留及是否有人需問責,需待文化局完成報告後由法律顧問深入審視,亦會配合廉政公署倘有的調查。
譚俊榮表示,對廉署調查報告公佈文化局自二○一○年起以取得勞務方式請人一事感到遺憾。他指出,知悉事件後已即時要求文化局嚴正對待此事,並在三十天內提交報告。對於廉署提出有關建議,現悉文化局有關同事正在或已完成財產申報。
文化局目前仍有部分以該種方式留任的人員,更有人經考核轉為實位,至於這些人員未來的去留,有沒有官員需要問責,如何處理暫未有任何信息,需待當局提交的報告後再決定。
譚俊榮補充,除了要求文化局在三十天內提交報告外,社會文化領域的衛生局、教青局、旅遊局、社工局、社保基金、高教辦及體育局等,均須於三十天內提交報告,檢視有否存在相關情況。他重申,轄下所有部門日後必須以公平、公正及正規的方式公開招聘人員,嚴格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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