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罰佔用殘疾人車位須修法
【本報消息】殘疾人士留用車位經常被非法佔用,議員陳明金冀提高佔用有關車位的罰則,以增強阻嚇力。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指出,加重處罰須透過修改《道路交通法》才能修訂,有關工作已納入今年至二○一九年的立法工作項目。
林衍新回覆陳明金書面質詢時表示,當局每年完成殘疾人士留用車位之續期及申請後,都會整理清單予治安警察局,方便警員巡察時識別和執法。另外,治安警察局會持續聽取在違法佔用殘疾人士專用車位嚴重的地點安裝“天眼”電子監察系統的意見,作為未來與建設發展辦公室共同研究新階段“天眼”計劃時的參考。
完善出行配套
當局有否與巴士公司建立機制為殘疾人團體提供必要的租車服務?林衍新稱,為便利殘疾人士向巴士公司租用具輪椅設備的車輛,已要求巴士公司在不影響原有巴士服務下適當配合,並簡化行政程序。當局將持續完善殘疾人士出行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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