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滿跌傷賠償
【本報消息】有女居民稱二○一四年在金沙城中心內被地上一攤水跣倒,引致嚴重受傷,兩年多來飽受身心痛苦,被判定為永久傷殘,失去工作能力。至今行動不便,經常感到疼痛,醫療費逾三十萬港元。但金沙城中心去年只透過保險公司作出十五萬港元的和解金。居民感到不滿,透過立法議員區錦新幫助,向傳媒披露事件,日後會尋找法律援助,追討合理賠償。希望金沙城中心積極回應,及早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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