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g經濟無職業安全
Uber說,他們最近的民意調查,得出結論是每十名司機中有九人對入息感到滿意,而且很享受工作和生活作息間的平衡。Uber又說,若有司機收入低於最低工資,可聯絡他們,他們會就汽車和保險交易如何才劃算;哪個時段,哪個地點接單最能賺錢,給予意見。
Gig經濟這個詞,愈來愈多人使用,已成“潮”語。但它同時又捲入不少就業爭拗中,僱主被告上法庭,最近又不斷敗訴。Gig,是指一種以短期合約,或者自由工作者身份接工作的勞動市場,是固定工作的相反詞。
從正反方面來討論,Gig的工作條件,確提供了工作時間彈性的好處,但它又形成一種剝削模式,業者甚少得到工作場所應有的保障。以下是眾多例子其中兩個:倫敦一間水管工程公司Pimlico Plumbers早前被法庭判決,一名長期為它工作的水喉匠的身份是工人而非獨立承包商,因此應有工人的基本權利,包括有薪假期。Pimlico Plumbers不服上訴,再被上訴庭維持原判。另一間外賣速遞公司Deliveroo最近亦被英國法院判敗訴,要給予它的一名外賣送遞員以工人而非承包商地位,其他外賣員的訴訟陸續有來。他們同時開始採取法律步驟,要求取得工會承認,並爭取工人權益。
Uber案去年十月被倫敦一個就業法庭判它敗訴,法官將Uber司機列為工人而非獨立承包商,可以享有有薪期、工作間休息時間,及最低工資保障。Uber對該案上訴。
在英國從事Gig工作的人估計達五百萬,多從事送外賣、載客、為零售商送貨,視頻攝錄、製作等工作。
(劃一基本入息UBI將成未來政策? · 十四)
沈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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