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續審何超明案其餘被告,繼續由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胡潔如作證。胡潔如表示,她曾在交接工作期間發現檢察院於獲多利中心 16樓設有教員休息室,胡潔如曾查詢內裡有否檢察院資產,時任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鄭幸捷稱不知有此地方;時任辦公室主任,被告之一的黎建恩則支吾以對,稱不知道。 另外,檢察院曾訂購一批椅子,但製作出錯,胡潔如曾詢問為何不退貨,獲同事回覆檢察院似乎很偏幫供應商。這批椅子結果存放在雜物室內。 控方在庭上向胡潔如查問另一被告,時任檢察長辦公室顧問王顯娣的實質工作內容。胡潔如表示從沒遇見王顯娣,只是在出糧紀錄看見王顯娣的名字。 (周俊元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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