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明接受法院審問
【香港中通社廿八日電】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法院定於三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審理是否批准逮捕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據檢方有關人士周二透露,朴槿惠辯護律師表示,屆時朴槿惠將親自到場接受審問。這是韓國一九九七年開始實施逮捕證簽發前審問制度以來,前國家元首首次接受該審問。
朴或親臨陳述
在檢方提請法院批捕犯罪嫌疑人後,法院會就是否簽發逮捕證對嫌疑人進行審問。當事人通常會親自到場向法官陳述自己的立場,但當事人不願意露面或認為沒有必要時,可放棄出庭接受審問。
韓國司法界此前普遍預測,朴槿惠很可能因對親自到庭接受審問感到壓力而不會到場。
分析認為,朴槿惠打破預期決定到場可能是認為親自到場向法官陳述自己的立場會更有利。
31日凌晨揭曉
司法界有觀點指出,此前在憲法法院的彈劾案審理、檢方和獨立檢察組的調查過程中,朴槿惠消極應對造成了負面結果。
據悉,法院是否批准逮捕朴槿惠將於卅一日凌晨見分曉。
韓國檢方廿七日上午提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朴槿惠簽發臨時逮捕證。由此,朴槿惠成為繼前總統盧泰愚、全斗煥後,韓國憲政史上第三名被檢方提請批捕的前總統。
據報道,朴槿惠涉罪十三宗,檢方在對朴槿惠親信崔順實干政案的首輪偵查中,認定朴槿惠是逼捐共犯,並在起訴崔順實時將朴槿惠的八宗罪寫入訴狀,獨立檢察組接棒查案後新增受賄、濫權等五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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