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前檢察長何超明在終審法院上午庭審完結前發言,他稱由於 3名收到法庭通知的內地證人未能出庭作證,辯護存在困難。 3人分別是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領導、珠海市檢察院領導,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國際合作局原局長。何超明稱他們可以證明於獲多利中心 16樓教院休息室及竹灣招待所會面交流情況,並證明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王顯娣如何協助聯絡接待,以及 05年自己出席丹麥國際檢察官年會的情形。何超明稱,收到的回覆是由於一國兩制,出境理由無包括作證,所以證人來不到,他希望法庭提供指引,合議庭並無回應。 何超明離開法庭時口中念念有詞,並向傳媒表示 “有困難,幫幫手”。 (區賢達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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