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與內地在合作中尋找更好發展機會
學者:“一國兩制”不二之選
研討會邀請港澳台三地學者就“一國兩制”的實踐現狀及理論作主題發言,三地學者堅持“一國兩制”發展之路為中央與港澳的不二之選,期間亦有縱論當中的有益啟示。
後“一國兩制”時代
台灣銘傳大學兩岸研究中心主任兼教授湯開煌主講《“後‘一國兩制’”下的港澳議題》,認為內地經歷過逾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在本世紀初開始展現“後發先至”的優勢,內地成為全球化的引領者、資金與技術的輸出國、全球化的新中心、區域和平的保衛者,與“一國兩制”提出時,期待由港澳協助內地走向現代化已大為不同。國家現代化也在探索出一條與西方不同的發展之路。他形容目前是“後‘一國兩制’”時代,三大特徵包括,第一,從開始時內地對港澳台的依賴,轉向港澳台對內地的依賴;其二,內地和港澳的發展從制度的落差,轉而是距離的落差;第三,從政策取向的“一國兩制”轉向制度建設的“一國兩制”。
他指出,“後‘一國兩制’”時代同樣有作為。第一個作為是可提高港澳人士在港澳政策上全參與,從管理式的“一國兩制”走向治理式。第二個作為是港澳應在全球化中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對內地有自己的獨特貢獻,從在“一國兩制”的制度構建中擁有相對的自主性。第三個作為是,港澳要意識到不可能從對抗中獲得“一國兩制”的制度化,要在與內地的合作中尋找機會。
澳門具四成功經驗
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冷鐵勛主講《澳門探索“一國兩制”下“良政善治”的有益啟示》時稱,澳門有四方面的成功經驗。第一,正確處理兩個關係,充分發揮“一國”優勢和澳門基本法規定的制度體制功效。特區政府充分認識特區處於國家的完全主權之下;充分認識澳門是直轄於國家的行政區域,不是任何意義的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充分認識澳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因此特區政府把尊重並維護中央依據基本法享有的權力作為處理中央和特區關係的核心工作緊抓不放,凡涉及中央管理事務和中央與特區的關係,都一一依法向中央報告,需要中央批准的及時報中央批准,需要向中央備案的都及時向中央報送備案。
澳門的第二個成功經驗是培育憲法和基本法兩種意識,尊重並維護以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為憲制基礎的特區憲制秩序。第三,主動融合愛國和愛澳兩種情懷,實現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和澳門的整體和長遠利益有機統一。第四,始終堅持提升自身素質和加強區域合作“兩條腿”走路,增強澳門走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動力。
港腿慢腿快難協調
來自香港的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何建宗表示,“一國兩制”在促進香港回歸祖國,保持繁榮穩定方面,是非常成功的。現有部分香港人對內地的不滿,主因是香港沒有處理好融合與差異的辯證關係。港人希望在政治上維持與國家的差異,但在經濟和社會範疇,兩地的融合程度加大,速度加快。“這種政治一條腿慢,經濟社會一條腿快的不平衡和不協調,導致香港的發展步履蹣跚,失去應有方向”。
他認為,“一國兩制”本身就是一個協調和化解矛盾的產物。因此,“一國兩制”近年在香港遇到的一些困難,包括本土分離主義的出現,建議一方面應正視並遏止,亦應在堅持“一國兩制”的前提下,通過溝通去減少差異,收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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