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經屋制度杜絕浪費
置業是每個家庭和個人的人生大事,近年樓價高企,不少居民望樓興嘆,對公屋需求有增無減。然而“有屋冇人住、有人冇屋住”相當普遍,公屋資源浪費成為社會關注的課題。
樓市經歷近兩年調整期,去年底已回暖,今年首季樓價升一成,錯過時機或始終無能力“上車”者,可能仍然要將置業和改善居住環境的希望,寄託在政府的公屋政策之上。面對私樓動輒數百萬元,經屋價格祇是私樓一、兩成,價格鴻溝將誘使更多居民申請經屋。
近年申請經屋數字大幅攀升,但不難發現不少住戶購得經屋後,再購買私樓,令家團擁有多一個物業。此舉對其他輪候者不公平。更有部分經屋被改建民宿,直接圖利,更難以令人接受。
房屋局早前公佈,至今共有六十一個“萬九”經屋家團因在本澳持有其他住宅單位,被房屋局解除買賣預約合同或處於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最近亦有居民反映,儘管選擇分產制,因為伴侶購買了私樓,收到通知要收回,感到政府不近人情。
但從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角度考慮,此舉無可厚非亦在所難免。畢竟資源有限,政府首要責任是解決居住問題,而非置業和增加私人資產,更非協助居民圖利致富。
面對眾多輪候者仍未有機會申請經屋,成功申請者卻浪費資源,收回閒置單位相信符合社會大多數人的期望。以北京為例,早年樓市極之熾熱,政府提出倘非結婚,不許購買物業,以減低市場需求,亦是非常時期的非常管理方法。
政府加強巡查經屋入住,有助杜絕資源浪費。長遠應先研究市場對公屋的需求,畢竟經屋和社屋不同,社屋是政府資源,經屋是業主擁有資產,更應嚴格把關。居民收入上升,物價、樓價已與早年大不相同,應適時檢討合資格申請人的收入比例及經屋價格計算方法。若政府資源價格與市價差距太大,祇會引發更多恐慌性需求。
春 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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