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黃子暉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表示,特別駕駛執照違規檢控數字不能全面評估警方打擊過界司機的成效,警方截查行動還可起著預防宣傳作用,令違法人士有所顧忌,同時檢查車輛是否符合安全。 議員李靜儀認為持特別駕駛執照司機已泛濫至澳門境內點對點運輸,質疑警方執法能力;議員區錦新則認為跨部門多年填補法律漏洞的工作“胡混”。 交通事務局駕駛執照處處長謝國漢在會上曾解釋,特別駕駛執照是由 1984年的法令定出,但至今未頒布補充性行政法規,2012年跨部門曾草擬行政法規草案,但經法務部門分析,制度同時涉及外僱等規範,若增加罰則亦涉及修改道路交通法,因此暫時未有制訂特別駕駛執照補充行政法規的時間表。 議員馮志強認為,特別駕駛執照涉及旅遊巴接載旅客,關係澳門經濟命脈,批評有議員吹毛求疵;議員梁安琪認為本澳人力資源不足,應予開放。議員關翠杏則認為把問題扯上旅遊業等問題風馬牛不相及,過界司機違法必須處罰。 (李惠珊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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