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備受動保界及獸醫界爭議的《動物防疫及獸醫法》將於本月三日起公開諮詢三十日。政府認為,由於本澳尚未就動物傳染病防治、獸醫註冊、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制度及寵物繁殖、售賣及寄養機構管理制度立法,為了配合《動物保護法》實施,政府借鑒相鄰國家和地區的立法經驗,制定了《動物防疫及獸醫法》公開諮詢文本。
民署早前曾向業界及動物團體收集意見,但諮詢引來不少爭議。具爭議性的內容包括,建議動物醫院醫生數量設下限、清晰區分寵物醫院及寵物診所兩種營業形式(其中寵物醫院必須要有三名醫生二十四小時輪班及駐場)、列明何處可以替動物做全身麻醉的手術及住院、寵物醫院必須開設在商業地舖及其它基本隔離設施等。有意見認為立法會增加獸醫的經營成本,並直接導致動物的醫療收費大幅上升,形容為寵物界的「大災難!」
當時有動保團體曾要求民署對業界諮詢延長一個月,但民署卻未有理會,昨日宣佈將對《動物防疫及獸醫法》展開公開諮詢階段,由四月三日至五月二日。期間設有兩場公開諮詢專場。而民署公開諮詢的文本,與早前與業界諮詢時是相同的,未有就業界的反對意見作出改動。
民署認為,獸醫公共衛生日益受到全球廣泛的關注,良好的獸醫管理是為了有效控制和消滅動物疫病,而動物診療機構及寵物繁殖、售賣及寄養機構的監管,更是與動物傳染病的防治息息相關。
另外,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滿三個月月齡且非屬競賽動物的犬隻須領取由民政總署發出的准照,而所有於去年九月六日前已申領的犬隻准照,其持有人須於五月底前辦理續期,之後每三年續期一次便可。
民署提醒各類犬隻准照持有人,於去年九月六日或之後所申領的犬隻准照均為三年期,所以毋須於今年辦理續期。敬請各犬主注意准照上的有效期,並依時辦理續期,否則可科處澳門幣二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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