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老人的快樂
在一般的認知裡,打工仔工作到五、六十歲,最多七十歲,就必須退下來。如果七、八十歲仍在職場打滾,會被視為“可憐”、“勞碌命”。事實又是不是這樣呢?美國一名年過九旬的老婆婆,仍然樂於自食其力在快餐店打工,更成為明星店員,擁有粉絲。
來自美國印第安納州、現年九十四歲的莫勒,過去四十四年間先後在該州某間連鎖快餐店多間分店任職。如此長壽的她違反大眾口中的養生原則,每天都會進食快餐店食物,對別人口中的“垃圾食物”食上癮。
莫勒總是精神煥發,更成為快餐店的“生招牌”,不少顧客光顧該店的原因,祇是希望與莫勒互動。莫勒與顧客關係密切,甚至了解部分客人生活過得怎樣,亦認識客人的子女;有居民甚至會主動載她上下班。快餐店老闆日前為莫勒送上長年服務蛋糕,又稱讚她多年來一直致力服務客人,令她喜上眉梢。
現今的社會,大部分人都覺得老人家到了一定年紀就應該退休,在家中含飴弄孫,或到處旅遊嘆世界,這才算完滿人生。年過八旬未退休祇會被視為一把年紀仍需為口奔馳或子女不孝,沒有供養父母。事實上每個人的價值觀不盡相同,不少退休人士對突然閒下來的生活感到迷茫,存在感頓失。如果老人們覺得重返職場令他們快樂、老有所為的話,何必標籤他們?
爾 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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