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22人判無罪
【香港中通社卅一日電】“太陽花學運”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時代力量”民代黃國昌等人,因反服貿佔領民代機構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判廿二人全部無罪,全案可上訴。中國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樣的判決一出爐,以後若只要“公民都能不服從”,社會將無寧日。
此案源於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為抗議服貿協議率群眾佔領民代機構。事後,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廿二人,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歷經兩年多審理,首度採認“公民不服從”概念,判黃國昌等廿二人全部無罪。
郝憂模仿將無寧日
郝龍斌發文表達尊重司法,但他認為這又是一個與一般社會觀感、法治觀念不符的判決。他質疑,為了某些人的政治或政策理念,到底能夠踰越多少的法律界線?阻卻違法事由可以放寬到甚麼地步?這些都會有後遺症。
郝指,未來最大的疑問將是,今天衝入民代機構無罪,他日能不能繼續挑戰衝入台灣領導人辦公室、衝入防務部門?這樣的判決一出爐,在法治教育和社會秩序上,會有多少負面影響,目前不得而知;可以想像的是,隨之而來的模仿行動可能就此取得正當性;衝入與攻佔公務機構的行為,將可能沒完沒了。
有基層警員表示,“太陽花學運”歷時近一個月,他們幾乎全面停休,也承受社會輿論壓力。無罪判決一出,以後各大團體爭相舉着“公民不服從”的大旗衝撞公署,有何不可?警察辛苦無所謂,如果真的引發後續模仿效應,如引發訴訟,也呼籲承審法官莫忘初衷,判決不要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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