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崔同關首爾拘留所
據新華社、中新社、香港中通社首爾消息:韓國法院昨日凌晨簽發對前總統朴槿惠的逮捕令,朴槿惠隨即被移送至首爾拘留所。
本報綜合報道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地時間三月三十一日凌晨三時十分左右簽發逮捕令。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考慮到檢方提出的朴槿惠涉嫌罪名以及朴槿惠“銷毀證據的可能性”,法院予以批捕。
料月內提起公訴
韓聯社援引分析認為,聲稱“個人沒有收受一分賄賂”的朴槿惠仍被批捕表明法院認為朴槿惠與好友崔順實共謀關係成立。
法院簽發逮捕令後,朴槿惠於當地時間三十一日凌晨四時三十分從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臨時置留點”被移送至首爾拘留所。韓媒報道稱,朴槿惠被關進單人牢房,崔順實也被拘押在同一拘留所,但兩人是“共犯”,被禁止見面或書信交流。
法院簽發逮捕令後,檢方有最多二十天時間繼續調查,最終將正式起訴朴槿惠。
據悉,檢方計劃直到四月十九日的二十天裡進一步調查朴槿惠。
分析認為,韓國大選競選活動將於四月十七日正式開始,因此檢方很可能在此之前對朴槿惠提起公訴。
或判囚十年以上
按韓國法律規定,受賄金額一億韓圜以上適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朴槿惠一旦罪成將會面臨至少十年監禁刑期。
韓媒指出,在朴槿惠受到的各項指控中,由於受賄罪的量刑最重,預計檢方和朴槿惠方面可能會圍繞這項罪名鬥智周旋。而韓國司法界普遍認為,朴槿惠被判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更大,她最多可獲刑四十五年。
不過,有韓國媒體指出,正如眾多案件揭示出的那樣,拘捕證得以簽發,也並不能說明其罪名成立,祇是表明調查過程中存在這一必要性而已。有罪與否和事件真相要在法庭上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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