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籲遵守連貫公路限速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交通事務局提醒駕駛者行經路氹連貫公路時須遵守路面設置的交通標誌及現行《道路交通規章》規定的一般最高速度限制,否則違反相關交通條例可被科處罰款及禁止駕駛。
基於行車安全的考量,交通事務局早年調整了路氹連貫公路的速度限制,惟至今仍發現有駕駛者行經相關路段時,忽略了限速規定,執法部門依法檢控。為此,呼籲駕駛者遵守路上交通標誌規定的速限,以及現行《道路交通規章》所規定的一般最高速度限制,當中一般輕型汽車及重型汽車的最高速限分別為每小時六十公里及每小時五十公里,遵守交通規則,小心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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