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主管“公車私用”
證為輔助服務處長
蒼蠅老虎一起打
廉署:體現公平
【本報訊】廉署年度工作報告披露,治安警察局一名處級主管長期公車私用,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治安警昨日證實,涉事處長為輔助暨服務處處長,警方同時已開展內部紀律調查程序。
廉署報告指出,涉案治安警處級主管在二零一五年九月至去年六月,多次指示司機接載兒子和家傭往返學校,接載家人往醫院求診等;又指示下屬在辦公時間到住所維修配偶的私人車輛。
治安警昨日回應時證實,涉案處長當時任職輔助暨服務處處長,於一九八五年入職警隊。治安警表示,在接獲通知後,已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工作,同時開展內部紀律調查程序,並重申治安警非常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如有人作出違法行為,一定會秉公處理。
【本報訊】對於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遭揭發,廉政專員張永春在工作報告中指出,去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公共工程項目合謀貪污的情況較嚴重,需高度重視。他又稱,何案做到“蒼蠅老虎一起打”,體現平等的原則。廉署未來將繼續完善特區反貪法律制度。
張永春在報告中提到,廉署去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利用法律或監管漏洞在公共工程等項目合謀貪污情況較嚴重,需引起特區政府及各公共部門高度重視。他指出,現行公共服務採購制度嚴重滯後,行政當局需要儘快調整法規,簡化程序及強化監督核查機制。
張永春表示,廉署去年依法將檢察院前領導涉貪案嫌疑人移送司法機關,做到“蒼蠅老虎一起打”,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辦案原則。
張永春又提到,廉署將參考《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工作會議中,聯合國機構專家指出本澳可採用能夠克服銀行保密義務的數據收集系統、訂立保護受害人和證人的專門法律制度等建議,以完善特區反貪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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