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小食店排污宜規範
陳桂舜:釐清權限便執法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陳桂舜表示,澳門近年開設為數不少的外賣小食店,便利了周邊的居民,但與飲食場所牌照要求不同,小食店毋須設隔油井,很多時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由於冷卻後油脂黏貼管壁,加上食物殘渣堆積,大大削弱污水流量,導致污水渠淤塞,困擾樓上住戶。
淤塞渠道擾民
他指業主會面對這類情況非常無助,曾向工務局投訴,該局表示商戶只要不涉及更改污水管等違法工程非屬其權限。向民署投訴,結果是懷疑非法排放的商戶為外賣小食店,不納入飲食場所法律,亦不屬該署監管,只能清理及疏通公共污水管網接駁大廈的部分,以緩解大廈污水渠淤塞問題。最終,業主會只能自掏腰包花過萬元清理大廈內部的污水渠。但過了兩三年後又再出現淤塞,費用追討無門。
《澳門供排水規章》對污水排放行為有明確及嚴格的要求,當中規定了食物殘渣、油脂、大型固體廢物及溫度超過攝氏四十五度之排放物嚴禁排入污水管網。但欠缺部門執行監督懲處,促當局釐清執行非法排放污水行為的監管權限部門,懲處非法排污行為,亦希望透過民署食安中心所掌握的外賣店資料,向商戶教育污水排放的規則及鼓勵他們設置小型隔油箱接駁至星盆,阻隔油脂殘渣,讓污水冷卻作為排放前的初級處理,防止淤塞大廈污水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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