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體育設施個資私隱頭盔規章提意見
三社諮委關注社情民生
【本報消息】三名中區社諮委就增強配套、進一步推廣大眾體育;適時更新個資法要求及統一頭盔處理和標籤問題發言。
吳子寧表示,近年在場地增加及政府推動下,社會興起運動熱,水塘、松山、南西灣湖一帶經常見運動人潮。但澳門地少人多,室內運動場地有限,一直供不應求。若體育局進一步增加室外場地的配套設施,方便居民運動,可以吸引更多人使用室外運動場所。她建議增設時租式儲物櫃,方便上班族放工後更換運動裝備,直接運動,也可減輕交通壓力。保安方面,首次使用需實名登記。付款可用拍卡方式或手機應用程式等,同時可考慮加裝閉路電視,加強監控和保安。
楊文遠表示,近年網上直播越趨普及,由於成本低廉,直播更被用作一些商戶的閉路電視。內地一些知名的直播網站可看到本澳一些商舖透過鏡頭,把影像及聲音直接放到網絡上直播,鄰近地區更不時把網絡直播片段利用作娛樂大眾及商業宣傳。澳門現行法律對閉路電視的使用有所規範,但未就“網絡直播”有任何相關指引或規定。私隱顯然受到威脅,當局應與時並進,既檢討現行法律,也須審視互聯網時代“私隱”、“私隱權”的界定及保護。
麥興業表示,電單車頭盔規章將於六月生效,雖然政府設回收桶回收不合格頭盔,但保守估計有三萬頭盔遭淘汰。這些大量被棄置的頭盔如何處理?尤其是不可降解和燃燒的問題,政府須制訂好後續回收工作,避免二次污染。另外,居民可在當局網頁查到合格的頭盔型號,但執法人員又如何辨別?由於頭盔標籤由生產廠商自定,五花八門,日久很可能缺失,居民又如何獲取新的合格標籤?他建議政府發出統一合格標籤,以便辨別及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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