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入警察總局賦予民防職責
二常會:保安協調辦擬撤銷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半續討論有關保安協調辦公室併入警察總局法案,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小組會已完成討論及簽署相關意見書,將提交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
陳澤武介紹,法案旨在撤銷保安協調辦公室,並賦予警察總局民防職責,由該局負責籌劃、協調以及監控民防工作,同時賦予該局向安全委員會提供行政、技術及後勤支援的職責。
修改兩部行政法規
他稱,因為把保安協調辦併入警察總局,不僅能避免職能相近的情況,有助警察總局整合資源,加強統籌協調角色,對特區政府進一步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有利。
他提及,當局將修改兩部行政法規,包括“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及“核准安全委員會及保安協調辦公室的運作規定”,兩配套法規通過後,相信民防中心會運作得好暢順。
據意見書內容,將來民防行動中心會廿四小時輪值運作,不間斷監察可能突然發生的社會事件和安全事件,以便即時應對;亦會在加強社區推廣,提升社會大衆有安全應急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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