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不達標“過關” “唔夠格”照升主管
廉署揭兩局亂聘亂升職
廉署繼日前在專題報告揭文化局用勞務方式聘員僭越程序“冇王管”外,昨日在年度報告中再揭兩宗違法個案,揭發該局在公開招考時,讓未具學歷資格的人士“過關”並入職,亦有主管“唔夠格”亦獲升遷委任處長職務。同樣涉嫌不合法、讓投考人以“野雞”大學文憑考上技術員一職的還有海事及水務局。
在學證明當“畢業”
廉署指出,按照公職法律規定,投考公職人士必須在報考期間屆滿前具備職位要求的學歷資格,但調查發現文化局有違法聘用個案。一二年某名透過開考方式成功入職文化局的技術員,其在報考期限前僅提交大學“在學證明書”;直至公佈開考臨時名單前,才補交報考期限後大學發出的畢業證書。廉署直指文化局認知有誤,局方承諾完善開考程序,避免問題再次發生。投考人已離職。
除了開考有問題,文化局兩名主管在委任過程中亦涉違法,二人分別是二○一六年一月六日在《特區政府公報》上獲社文司司長任命為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以及研究及計劃處的處長,廉署發現二人皆不具備在相關職務範疇至少有五年工作經驗的條件。
其中,人資處長雖然有十六年的公職經驗,但一○年入職文化局前在民署擔任秘書,進入文化局後實際工作也是秘書,即不具人事行政範疇的經驗。研究及計劃處長此前在私人公司工作,一○年以取得勞務方式進入文化局工作,一一年十月改成散位合同方式入職,廉署認為,法例規定的工作經驗只能是公職經驗,因此應從一一年十月開始計算,未夠資格獲委任。文化局接納公署勸喻,依法請求上級批准有關主管的委任事宜。
學歷無效當技術員
海事及水務局同樣有違法聘用問題。廉署收到投訴,有人於一三年用內地私立大學頒發的未獲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報考,並成功考上俗稱“三五〇”的技術員職位。事實上,該私立大學自一四年起方獲教育部批准實施本科學歷教育及頒授本科學歷。高教辦認為該名人士持有的學歷無效,廉署判斷任用屬無效,該局最後終止此人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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