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街總組織千名長者遊濠江
  • 夏威夷小結他班報名
  • 探索內在小孩工作坊報名
  • 無極氣功會赴浙江培訓
  • 繪畫治療課程報名
  • 城鎮景觀培訓介紹文遺法
  • 扶康會寶利推母親節禮品
  • 天主教聯助學生認識演藝行業
  • 粵華學生認識工業前景
  • 培華讀書日傳承經典文化
  • 新華赴珠八中教研學習
  • 濠江師生感受福建非遺
  • 勞校親子遊長隆祝雙慶
  • 日內瓦發明展勞校創佳績
  • 城大學者研社會好客表現
  • 身份證明局參展旅博會
  • 澳大葡語演講賽頒三甲
  • 民眾願景中科城市加強合作
  • 佛光青年參加亞聯會
  • 江門灣區辦經民聯探民生融合

旅局三改合同違法請人

2017-04-06 06:35


    學歷不符法定要求    廉署勸喻當耳邊風

    旅局三改合同違法請人

    【本報消息】有見學歷與法律要求不符,廉署兩次就旅遊局違法請人發出勸喻。不過旅遊局“非請不可”,為反聘一名退休前主管,三改合同。

    解除合同另闢蹊徑

    廉署前年發現,旅遊局自二○一三年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一名按公積金制度已退休的前主管擔任技術員(薪俸點六百點),但此人不具備高等課程學位或學士學位,有關聘用不符法定學歷要求。因此廉署勸喻局方處理,旅遊局及後表示已與這名前主管解除合同。

    然而,廉署再發現此人並未離開旅遊局,而是自二○一五年十一月起以取得勞務方式繼續工作,每月收取澳門幣六萬五千元報酬。二○一六年旅遊局又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這名前主管擔任顧問,每月薪俸相當於公務人員薪俸索引表六百六十點。

    顧問專業未夠資格

    廉署表示,旅遊局在收到勸喻後,仍想方設法繞過法定聘用人員的程序,規避法定學歷條件,繼續以相同甚至更優厚的薪酬條件聘請有關人員,且聘用理由與其實際經驗不符。

    法律規定,只有在專業人員短缺或擬聘用人員具特別才能的情況下,方能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擔任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廉署認為,這名前主管並不符合“具特別才能”,所負責工作與技術員無異,不屬於“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因此,有關聘用不合法,並再向旅遊局發出勸喻。旅遊局稱認同,已於去年十月起,以行政任用合同聘請該名前主管擔任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薪俸點四百八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