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報告披露文化局兩名主管委任違法需重新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很重視每個部門發生的違規情況,但強調並非犯法,而是有瑕疵,已要求各部門局長嚴格把關,管理好部門,他強調管理層必需掌握法律意識,新任文化局局長已承諾好好整頓內部管理。
譚俊榮昨日受訪時稱,首次批示委任這兩名主管時,由於前任文化局局長極力推薦,亦不知道他們不符至少具備五年工作經驗的法定條件,社文司無法對每個部門的具體工作如此細緻的監督,他也不認識涉及的兩名文化局主管,認為前任局長推薦有他的理由,作為司長會尊重和同意。他又稱,文化局當時根據廉署勸喻作出更正,由特首批示豁免兩人的工作經驗要求。
譚俊榮表示,尊重廉政公署公佈的工作報告,相關部門在聽取廉署意見後已作出更正,他亦指示轄下所有部門在招聘人員時,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和依法進行,他絕不允許任人唯親和不公平的情況出現,若有問題就必須儘快糾正。
他強調很關注每個違規的情況,雖然有些情況是出現瑕疵而非犯法,但亦已要求各部門領導須嚴格把關,加強法律知識,並在行政、人事和財務方面加強管理工作,不可再出現違規情況。
文化局發出新聞稿稱,為配合特區政府文化事業的發展,以及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的工作,根據去年生效的《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將原屬民政總署文化職能、相關人員及設施併入文化局,並改組成八廳十六處合共二十四個部門。因此,文化局亦因應實際情況委任多位主管擔任管理工作。
其後廉政公署發現上述委任中未符合法律要求,當時文化局的領導及相關部門已十分重視,在尊重廉政公署的意見,以及慎重研究分析後,鑑於相關人員所負責的工作具持續性、穩定性、特殊性、重要性,加上相關人員在工作崗位上的良好表現,因此,如實向上級反映有關情況,呈請行政長官免除此方面的要求及作出批示。在第二次公佈的委任批示中,對兩人的履歷及職程內容作出了更詳細的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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