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發現,旅遊局違法聘用一名前主管。旅遊局局長文綺華 (見圖) 昨日向傳媒解釋相關問題後,被問及會否檢視局內有否違法聘用的個案。文綺華表示,旅遊局內有四百多名員工,很多是在局內服務了很多年,難以一時間進行全面檢視。
廉署指出,早在二零一五年發現,旅遊局自二零一三年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一名按照公積金制度已退休的前主管擔任技術員,由於這名前主管不具備高等課程學位或學士學位,有關聘用不符合公職法律規定的學歷要求。旅遊局收到廉署的勸喻後回覆,已與該名前主管解除編制外合同。但是,廉署再發現,該名前主管以勞務和個人勞動合同的方式繼續在旅遊局內工作。
違聘個案已作修正
昨日,文綺華指出,該名人員現按其學歷在旅遊局任職「技術輔導員」。並證實,該名人員具有中學學歷,雖沒有學士學位,但獲得澳門的大學發出的碩士證書。旅遊局覺得,那碩士學歷可構成高等學歷,符合法律規定的學歷要求。雖與廉署的意見不同,但非常尊重對方的勸喻,作出修正。
文綺華反稱,該名主管原是廳長,當年不是退休,而是因個人健康離職。後來,旅遊局覺得該人員服務多年,在旅遊產品、內部工程、大型活動方面都擁有很多經驗,在工作上是「無容置疑」的。所以,在身體狀況容許的情況下,旅遊局希望對方繼續服務。續說:「因為,旅遊局很多新聘人員的經驗未必足夠。」
不過,日前公布的《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指出,雖然旅遊局以該名前主管同時具備工程和旅遊管理領域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建議聘用,但其從未受過與工程相關的高等教育或專業培訓,無法獨立解決工程方面的專業問題。其日常負責的工作主要包括陪同領導出席會議,覆閱和校對會議記錄,聯絡局內的附屬單位,代表局方參加會議,向領導匯報會議情況和提供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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