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指出旅遊局和文化局存在違反和違反法律原則的問題,社文司司長譚俊榮 (見圖) 表示,至今不涉及任何貪污腐敗的問題,而可能是在聘用人員方面,與廉署法律顧問的意解不一樣,但完全尊重對方的勸喻,作出更正。
廉政公署發現,文化局在兩名主管的聘任程序中,違反第 15/2009 號法律規定的「合法性原則」。兩名人員經文化局局長建議,社會文化司司長批准,才被任命為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以及研究及計劃處處長。
「不是犯法,是違規。即是不好,有瑕疵。」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辯稱,每個部門負責的範疇很大,社會文化司無法細緻監督部門的具體工作。更聲稱,不認識那些處長,是在「發生了事才知道」。又表示,身為司長,當然會尊重和同意局長的極力建議。
新局長承諾整頓內部管理
如何向文化局前局長吳衛鳴問責?譚俊榮表示,仍未收到報告。待收到報告後,便與法律團隊研究如何處理。並聲稱,新任局長梁曉鳴承諾,將會整頓文化局的內部管理。
廉政公署也發現,旅遊局違法聘用一名前主管。當中,該前主管於二零一五年以取得勞務的方式在旅遊局工作。二零一六年,社會文化司司長批准旅遊局的建議,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該名前主管擔任顧問職務。是否社文司指示很多工作,以致人手不足?譚俊榮稱:「絕對不是。因為,那是我上任之前發生的。」
譚俊榮宣稱,已經向部門發出重要的指出,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地正當招聘,不可以用人為親。要好好把關,不能再如以往違規。若部門發現有問題的招聘,必須向上級指出,並作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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