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會完成討論《2017年至2019年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在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度12月31日或該日前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自有關年度1月1日起自動成為計劃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可獲資助金額上限為 6,000元,資助僅限用於支付課程或證照考試的學費或考試費。新一期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起動經費為7億元,該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預料該行政法規草案將於下週一(10日)在政府公報刊登,下週二(11日)起生效,屆時可以申請審批2017年4月至9月的課程。(周俊元 謝娜娜 黃偉昌) 註: 此稿於15:29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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