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視員工出席比賽頒獎等為自我增值
體局:嚴按通則規定“補水”
【本報消息】三十多名自稱體育局員工前日向傳媒發放新聞稿,指局方拖欠超時工作津貼,體育局昨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回應事件。
局長潘永權指出,一直以來,體育局都將員工出席比賽、頒獎、體育社團就職儀式等活動視為自我增值和提升的機會,經過今次事件,體育局將來會嚴格遵守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向領導層以外的員工發放超時工作津貼。
延續澳葡時代做法
今次事件源於自稱在體育發展廳、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和運動醫學中心工作的三十多名員工,指過去三年超時工作未獲“補水”,認為局方剝奪員工應有權利,要求體育局終止剝削行為。體育局長潘永權、副局長劉楚遠、林蓮嬌等官員出席昨日的記者會,回應記者查詢。
潘永權指出,自澳葡時代的體育總署、回歸後的體發局到現在的體育局,局方都將員工在私人時間出席活動,視作自我提升的機會。總結過去三年,體育局發放的超時津貼,從一四年的六百六十多萬元,增加至去年的一千○四十多萬元。由於去年體育局職能重組,所以有較大的升幅,其中大部分超時工作的員工都獲得“補水”。
尊重員工不會強迫
他續稱,過去曾經有員工反映過同樣問題,他們了解局方的出發點後,大多樂於和積極利用私人時間參與相關活動,局方對部分不同意願的員工亦予以尊重,盡量作出安排不會強迫他們出席。今次事件的真偽,體育局無從稽考,局方亦沒有打算查證,重點是避免將來有同樣事情發生。今次事件發生後,局方決定往後會嚴格遵守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向領導層以外員工發放超時工作津貼,營造愉快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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