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十八萬助十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十八萬二千七百元,襄助十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周群娣,女,四十三歲,居黑沙環新街。申請人丈夫去年五月確診患上腎病,無法工作,須定期到醫院接受治療,但由於年齡未達申請豁免醫療費用,故需先行墊支。家中也因此借了親友十萬元人民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黎結桃,女,五十三歲,居馬場大馬路。申請人配偶身患頑疾,尚有一子在讀初中,一家生活擔子落在申請人身上,但丈夫不時要到香港求醫,申請人需陪伴在旁,故申請人只能從事兼職工作,每月收入只有三千五百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許清源,男,五十九歲,居東北大馬路。申請人妻子去年逝世,現時單靠申請人與次子維持家庭開支,大兒子較內斂,求職多次均不成功。申請人將達退休之齡,擔心會被公司辭退。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溫艷嬌,女,五十六歲,居永樂街。申請人因病無法工作多年,現時在家休養,不時要到醫院接受治療。申請人兒子多年前離家,一家生活擔子全落在申請人丈夫身上。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周淑娟,女,五十歲,居如意廣場。申請人丈夫去年初發現患上頑疾,先後在本澳和內地接受治療,至今花費超過二十萬元,部分更要向親友借取。家中尚有一名正讀小學的女兒,每月需到補習社補習,一家三口全靠申請人每月不足一萬元的薪金過活,生活有沉重壓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王妙娟,女,六十四歲,居湖畔大廈。申請人身患多病,現時與家人同住,需要他人照顧,僅靠社保維持生活開支,雖有親友相助,但長貧難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譚凱詩,女,二十一歲,居勞動節大馬路。申請人是一名大學生,申請人母親自二○○九年患病後,一直未能工作,每月需要近三千元醫療費,家中開支全靠外公外婆的退休金。為減輕家中負擔,申請人不斷做兼職幫補家計,又要獨力支付大學學費,奈何收入微薄,已欠交一期學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吳婉嫦,女,五十九歲,居看台街。申請人丈夫因中風導致行動不便,惟由於其未滿六十五歲又沒有買保險,初期在鏡湖醫院就醫時花費約十萬元,即使現時轉往山頂醫治,每次也要花費數千元。申請人丈夫已申請殘疾證,期望申請資助購買電動輪椅方便出入。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九百元援助。
九、申請人梁秀雲,女,五十八歲,居永樂街。申請人身體多次受傷,導致行動不便,請求資助購買電動輪椅。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九百元援助。
十、申請人黃社旺,男,五十八歲,居珠海。申請人多年來依靠輪椅出入,但輪椅使用多年已損壞嚴重,更曾向社工局申請有關資助但仍未獲批。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九百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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