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報告屢揭部門行政違法卻少問責?
張永春:由監管實體究責
【本報消息】早前廉署年度工作報告中,揭露多宗政府部門公共行政違法個案,引起大眾迴響,社會關注涉行政違法部門的究責問題。
廉政專員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按照法律規定,追究責任並非廉署權限,廉署負責調查反貪等工作,調查後會把涉案嫌疑人送交司法機關提出控訴,追究到底。至於具體行為人是否承擔或應否承擔紀律責任,則是相關監管實體或負責人的權限。
行政申訴透明化
張永春表示,廉署每年按法律規定向行政長官提交工作報告,主要介紹廉署在過去一年內包括反貪、行政申訴及宣傳各方面工作。尤其是行政申訴方面,會選取一些較具代表性的行政失當個案公佈,一方面希望公共部門留意及完善相關制度,同時讓市民知道如何按照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廉署處理行政申訴個案,主要是留意程序及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如果出現違規違法,廉署會先與有關部門溝通,一般情況下,相關部門均會接受並改進。但當部門與廉署的法律理解不一致時,廉署會用勸喻方式,要求部門改進相關行政行為及程序。部分部門有聽取勸喻作出改善。他認為,廉署對完善公共部門運作,加強公共部門依法施政,及推進完善制度有重要意義。
涉刑事追究到底
社會關注涉行政違法部門的究責問題。張永春表示,按照法律規定,追究責任並非廉署權限,廉署負責調查反貪等工作,調查後會把涉案嫌疑人送交司法機關提出控訴,追究到底。
行政申訴方面,廉署主要分析行政行為及程序合法性,並提出見解。至於具體行為人是否承擔或應否承擔紀律責任,則是相關的監管實體或負責人的權限,如涉及局長則是司長權限。廉署留意到處理過程中,相關部門的監管實體都很重視,改正相關有錯漏的行政行為和行政程序。任何人如涉及違紀行為,按公職法規定,監督實體應就是否存在紀律責任作出相應處理。
兩局事件續跟進
早前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代替正式合同請人,有法律意見認為或涉及欺詐。他回應,廉署已公佈相關報告,清晰列出文化局涉及行政違法行為,若當中涉及刑事成份,廉署定會跟進。問及現階段是否有人被列為嫌疑人,他稱,嫌犯若涉及刑事偵查,不會透露。另外,早前體發局有職員反映無理超時工作,他表示,印象中有一宗類似投訴,正按照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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