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底社文司譚俊榮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透露,有六間學校因賬目未獲核准,導致中止發放津貼。中止發放津貼是由於學校會計賬目出現技術問題,須補交資料或調整賬目。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廳廳長梁慧琪指出,學校提交會計賬目有時間規定,若未能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會中止資助直至糾正,並強調若出現違法,局方絕不會姑息。
梁慧琪重申,學校提交會計賬目是基於善用公帑原則,法律亦賦予教青局職能,監管學校財政狀況。她又指出,教育發展基金資助透明度高,章程列明資助項目、原則、金額和人數等。學校亦有責任和義務,包括在一定金額以上需按照程序諮詢和招標,購買產品或服務時需本地優先,要求校方遵守反貪條例。
梁慧琪又指,若旅行社有出外名額贈送,贈送的名額亦需由學生平分,局方在章程中並刻意使用不同顏色的紙提醒校方,同時要求遵守反貪條例。她強調,相關資助必須實報實銷,若有餘額須交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