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4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下午開庭。馬英九強調自己無罪,並指起訴書把臆測當證據,從第一頁就錯起,一直錯到底。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馬英九出庭時說,檢方88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檢察官的指控就不是事實、沒有證據、邏輯錯誤。這本起訴書的基礎,跟某些電視名嘴或網民一樣,都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而起訴書從第一頁就開始臆測,從第一頁就錯起,一直錯到底。
馬英九希望檢察官能好好想想,辦案子若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把案子推給法院,這樣做,傷害的是檢察官全體的聲譽,傷害的是人民對司法及檢察官的信賴。
「我沒有犯罪,我無罪。」馬英九強調他不是洩密,是行使大法官585號解釋所確認「憲法」賦予領導人的行政權。
馬英九還表示,這個案子,不僅牽涉到他個人的名譽與清白,更重要的是,領導人的權力固然不能無限上綱,檢察官的權力也不能無限上綱,檢察官尤其不能「明查秋毫,而不見輿薪」、「深文周納,羅織入罪」。
馬英九委任律師也指出,北檢起訴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承辦檢察官張介欽簽呈指出,黃世銘有罪,馬英九沒有犯罪。過了3年,換了檢察長,同一個地檢署,卻改為認定馬英九涉犯教唆洩密等罪並予以起訴,顯然損害司法公信力,令人費解,建議檢方撤回起訴,以免浪費司法資源。
張介欽目前已調升為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對律師所指控,僅說「不予回應」。
另據報道,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告訴人之一的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當天也出庭,他稱,黃世銘已經被判有罪確定,馬英九是共犯,豈有無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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