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興業:獸醫法須逐步完善
【本報消息】《動物防疫及獸醫法》諮詢期為本月三日至五月二日。中區社諮委兼大律師麥興業認為,在現時的動物醫療事故中,事主雖說可透過一般的法律途徑追討責任,但在釐清事實時較為繁複,認為立法的原意好,可逐步完善關於動物的法規。
文本建議立法規管動物傳染病防治、獸醫註冊、場所等,麥興業表示,現時本澳飼養寵物的人數越來越多,動物的健康和治療日漸成為居民關注的問題。隨着《動物保護法》去年九月生效,政府也應逐步完善關於動物的法規。
保障動物醫療權益
麥興業認為,立法的原意好,有助保障動物的醫療權益。在現時的動物醫療事故中,事主雖說可透過一般的法律途徑追討責任,但討論時由於沒有相應的法規、標準,在釐清事實時會較為繁複。
文本中動物診療機構須聘有三名全職獸醫,麥興業指出,難以確定做法是否可行,建議政府公佈更多的客觀數字,如現時全澳動物醫療機構和人員的數目等,讓業界和居民更好地做判斷。現時本澳的寵物多,擔心法律生效後沒有足夠的動物醫療機構,有違保障動物權益的立法原意。
放寬語言能力規限
文本中建議執業獸醫須具備運用中文或葡文的能力。麥興業認為,中、葡文雖説是澳門的官方語言,但語言能力和獸醫的專業資格並沒有掛鈎,鑑於澳門也有一部分母語為英語的外籍獸醫,希望立法時放寬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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