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日前收回氹仔市區一幅面積約二千九百平方米的霸地,將用作興建離島警務廳大樓。工務局表示,有關土地被人佔用存放貨櫃、建築材料及停泊工程車輛,告示通知期限屆滿後現場大部份物件已被遷走,但四周仍然被金屬坑板圍封,遂採取清遷行動,收回該幅土地並架設圍網。工務局稱,至今共收回六十三幅被非法佔用土地,面積共約三十三點六萬平方米。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政府持續開展恆常的土地巡查和監察工作,打擊非法佔用土地行為,跨部門清遷小組日前聯合展開收地行動,收回位於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孫逸仙博士大馬路、韶關街之間的BT29B1及BT29B2地段,面積約二千九百平方米。有關土地被佔用作存放貨櫃、建築材料及停泊工程車輛,並且在土地外圍建有金屬坑板及閘門。局方於去年二月中展開預審聽證,透過告示通知不知名非法佔用人展開聽證,並於去年十二月刊登最終決定告示,要求非法佔用人必須於期限內騰空土地,歸還予特區政府。
最終告示通知期限屆滿後,土地工務運輸局沒有收到任何聲明異議,局方人員現場發現土地內大部份物件已被遷走,但現場四周仍然被金屬坑板圍封,於是決定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收回該幅土地並架設圍網,有關土地將用作興建離島警務廳大樓。
工務局稱,連同今次收回的土地,特區政府至今已共收回六十三幅被非法佔用土地,面積合共約三十三點六萬平方米。對於成功收回的國有土地,政府將按照城市規劃和有關土地的具體位置,配合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研究其最終的發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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