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物種貿易法案簽意見書
【本報消息】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下午三時半,繼續細則性討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法案,
並簽署意見書,歷時約半小時。主席鄭志強會後總結時,以該法案及“動保法”同一犯罪存在不同處罰為例,希望政府日後設立機制,在法案立法前先審視會否與其他同範疇法案存在競合地方,及早處理。
鄭志強介紹,立法會大會於去年四月二十日一般性通過該法案,但歷時約十一個月才完成法案審議,原因是等待政府重新公佈相關的國際公約及附表,政府於去年十一底才刊登公報,小組會才具備條件繼續細則性審議。
其後政府及立法會顧問團討論時,主要遇到兩點難題拖慢工作。一是法案與“動保法”對同一犯罪存在不同處罰,其後立法會及執法部門加強討論,使兩個法案保持一致。小組會冀政府日後法案立法前,先審視會否與其他同範疇法案存在競合地方,及早處理。
二是原法案建議所有違反法案行為,均處以行政違法,小組會經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後,認為附表一物種是重要的動植物,建議由行政違法改為刑事的輕微違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