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鼓勵活化工廈或隔靴搔癢
製造業式微,工廠大廈空置率陡增,澳門寸金尺土,活化工廈遂成為常青議題。但因當局方向不清、法律所限,始終寸步難行。繼提出降低舊樓重建業主同意比例後,都更會昨再出“組合拳”,提出稅務優惠鼓勵工廈改用途,更提議向合資格的工廈場所發出經營非工業活動的“臨時准照”,但問題能否迎刃而解?工廈活化能否加快腳步?
政府一一年推出“工廈活化”措施,原意是鼓勵業主重建改變用途,結果反應冷淡,三年間僅兩廈重建,要求百分百業權人首肯難度可想而知。如今以用途更改前後的差價計算印花稅優惠,只是隔靴搔癢,最複雜的業權分散問題始終未解。
工廈活化不成,卻令租售呎價猶如坐上了“直升機”,原有單位租用人生存空間慘遭擠壓,叫苦連天,大量文藝、創意工作者首當其衝,因不堪越來越貴的租金而被迫遷離。法律規定工廈空間限工業用途,也讓很多前仆後繼的創業者“踩雷”,室內足球場、密室逃脫等項目,試業數月後發現牌照根本無法獲批,逃不過結業命運。
發出“臨時准照”可能想放工廈營商者一條生路,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一來,准照屬臨時性質,影響投資規模和意慾;其次,工廈按照工業用途規劃空間和設計,同一幢大廈內同時進行工業與非工業活動,風險不可斗量。倘改變用途,人流增加,工廈卻不乏危險品、易燃物倉庫,與兒童遊樂場、開班授課教學場所“同一屋簷下”,一旦發生意外,人命攸關,安全風險誰承擔?估計有關部門亦不敢隨意放寬要求、批出臨時准照。
活化工廈要徹底,修改《民法典》更改重建所需業主比例是唯一出路,工廈用途才能得以安全、合法地改變。“舊區重整”年代已決定將該部分修法斬件先上,最後政府有其他顧慮不了了之。來到“都市更新”時代,除了諮詢性質的都更會積極有為,還要看當局的決心和智慧。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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