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都市更新委員會早前建議樓宇重建業權比例降至九成至八成不等,負責研究有關課題的該會第三專責小組稱,有關建議得到廣大市民認同,反應亦很正面,故未來會集中研究如何保障那一至兩成小業主的利益。
都更會昨開今年第三次會議,主席兼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主持。羅會後表示,是次約兩小時會議未有實質的決議,「今日冇咩特別嘅決定」。他未有回應政府是否已決定接納降低重建業權的比例,即樓齡三十年以上至四十年以下的樓宇重建的比例降為九成,而四十年以上的進一步降至八成半,另涉重大公益或危樓拆卸則為八成半或八成。
第三專責小組副協調員余健楚表示,有關建議向外介紹後,「得到廣大市民嘅認同,反應亦都係好正面」,故接下來小組的研究方向會朝如何保障餘下的一成或一成半的小業主的利益。
在參考香港和台灣的議價收購和重建賠償的情況後,小組提出,對不願意重建的小業主之補償,是將有關單位整合去拍賣還是逐一去議價,不管何者都需要有法律配套跟進,故冀法務局有更多法律去協助推進都市更新。
工廈轉用途只計差價的印花稅
第一小組副協調謝思訓說,大會下次會議將決定重建之暫住計劃和工廈活化優惠計劃的方案。他介紹,後者的優惠建議是在轉用途上印花稅只計新舊的差價,而非以整個新價值去計,避免雙重課稅,而財政局已原則上同意。
第二小組成員林宇滔總結稱,工廈活化上,正探討研究在合符防火安全和保障公眾利益下,是否可容許部份已實際存在於工廈內的非工業場所,以暫時准照、先行先試方式,去讓它們合法合情合理、受規管下去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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