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辦:修法不應針對個人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廿日消息:台灣前副領導人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今天表示,當局修法應依法辦理,不應針對個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法列“連戰條款”,不公道也不公平,令人不齒。
“考試院”上午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退職的副領導人,每月退職所得不超過十八萬元(新台幣,下同),外界視條文為“連戰條款”。
丁遠超下午表示,連戰卸任後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予條例辦理,月退加百分之十八優惠存款利率為二十六萬元,都是依法申請。
設連戰條款是污衊
他說,當局修法或立法應依法辦理,“考試院”、“銓敘部”修法為甚麼列“連戰條款”?不公道也不公平,根本就是污衊,用這種心態修法,令人不齒。
丁遠超表示,當局行政人員修法要依法處理,怎麼可說是“連戰條款”?無法接受用這種心態修法。他說,改革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大家都支持,但若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大家一定反對。當局要依法處理,不應針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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