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屢揭政府部門違法招聘
李靜儀促落實問責制
【本報消息】廉署早前相繼揭露政府部門違法招聘及行政違規等行為,公職招聘制度受到社會批評,有關部門以檢討作為回應,輕輕帶過,少有被問責。議員李靜儀就部門招聘人員違法及問責等問題提出口頭質詢,要求當局回應。
社會一直希望澳門有完善的“官員問責制度”,規範涉及行政違法事件、政績平庸、長期不作為、導致部門績效不彰的官員,透過真正落實官員問責制,令整個公務員團隊不再受制於任人唯親的契爺文化。
李靜儀指出,法定的公職招聘條件、程序和開考機制,是為了確保公平、公正、公開,以及做到擇優取錄。但由於缺乏有效監督,有部門仍能刻意規避條例,甚至存在任人唯親的陋弊。翻查廉署過往的工作報告,公職制度問題每年都佔據行政申訴個案統計榜第一位,當中包括紀律問題、內部管理、人員權益和人員聘用等,特區政府作出哪些跟進措施?
情況多年未改善
違法行為被揭露之後,除了一陣批評、檢討外,卻少有官員被問責、承擔過失,甚至毋須向社會交代作出哪些處理或改善,有部門或主管甚至會重複犯錯。到底如何體現問責?當局會如何完善制度,要求績效不佳、不作為或者不當作為的官員能真正承擔責任?
廉署和審計署作為獨立的監察部門,提出意見及揭發涉及貪腐、行政違法行為或亂用公帑等個案後,相關部門應認真檢討,落實相應改善措施,避免重蹈覆轍。但從多份廉署及審計報告所揭示的問題,不少情況多年來未見改善。當局會否針對廉署和審計署揭露的問題訂定法定的跟進機制,以確保問題得到真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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